各位同学及家长:
您们好!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、理解和支持!
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,是缅怀逝者、悼念先人、祭祀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。但清明前后风干物燥,上坟烧纸、香烛,燃放鞭炮,极易引发森林火灾,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,确保森林安全,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,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,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,与孩子们共同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严格遵守常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《禁火令》规定,不违令野外用火。做到不在山头、林内、墓地烧纸焚香点蜡、燃放烟花爆竹,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。
二、大力倡导采用敬献鲜花、植纪念树、网上祭扫和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安全的祭祀方式,全力营造全市文明祭祀的新风尚。
三、发现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,要劝其停用,劝告者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制止。
四、发现火灾立即呼救,并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(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7235119)或当地人民政府。学生本人不得参与灭火行动。
各位家长,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,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,保护青山绿水,为建设森林常宁、美丽村庄作出积极贡献。
常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常宁市林业局 常宁市教育局
2018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