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树立学生良好的法制观念,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,提高我校推进法制教育的实效性,6月10日下午,我校特邀请常宁市大堡乡派出所所长、到湖中学法制副校长周向军为全体学生宣讲预防交通事故、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知识。
针对部分中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差,法制观念淡薄,周向军指出了一些不良的交通行为,如:只顾行路,不注意车辆或交通信号灯;不走人行横道,随意横穿马路;违法违规驾驶摩托车;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下学;乘坐无牌无证车辆,不按秩序上下车或将身体探出车窗外等。不良的行为如果不予以重视并加以改正,造成的后果对个人、对家庭、对社会都有可能是一个无法挽回的悲剧。家庭、社会要引导学生珍惜生命,把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融入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中。
校园欺凌的发生通常有两个原因:一是同学之间因口舌之争或其他原因的肢体冲突。二是为了满足自身私欲而引起的争执、事端。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好以下三点:一是与同学友好相处。二是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。三是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。同时,他还向学生普及了防伤害、防溺水、防火灾等方面的常识,提醒学生遇到紧急情况,要及时向家长、老师求助或拨打报警电话,进一步强化学生们的安全意识,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。
周向军运用典型案例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,向学生深入细致地讲解了如何远离不良行为、如何预防校园欺凌、如何进行自我保护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
到湖中学校长郭怀海作了总结讲话,他指出,周所长的法制讲座很精彩,对优化校园环境,建设平安校园,实施素质教育,促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,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。
通过此次讲座,切实增强了学生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,创立了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氛围,促使我校学生健康成长。
(作者:常宁市大堡乡到湖中学 肖虎)